对于作业场所或密闭厂房可以将意外发生泄漏的氯气捕集输送至事故氯吸收(塔)装置处理,也可以独立设置与事故应急相应的事故氯吸收装置。保证发生泄露后能及时吸收处理。
对于使用企业可根据用氯规模,生产系统、储存厂房、气瓶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事故氯吸收装置。
处理气瓶泄漏推荐使用真空房,可以设置相应的文丘里吸收装置,循环吸收液可以采用15%烧碱水溶液或石灰水乳液,并确保有效吸收。
移动软管吸风罩捕集的事故氯,也应输送至吸收塔装置或现场的文丘里吸收装置。
漏氯吸收装置支持性国家文件和标准
1.GB 5138-2006 工业用
2.GB 11984-2008 氯气安全规程
3.AQ 3014-2008 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4.AQ 3016-2008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5.国质检特联〔2006〕341号《关于开展承压槽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6. 监管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2009年4月29日)
7.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安厅苏安监[2008]1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移动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指导意见所指氯气系或气态氯
附件1:《氯气安全规程符合性专项检查表》
附件2:《槽车充装安全检查表》
事故漏氯吸收安全技术要求
氯碱企业生产系统必须设置事故氯吸收(塔)装置,具备独立电源和24小时能连续运行的能力,并与电解故障停车、动力电失电连锁控制;至少满足紧急情况下生产系统事故氯吸收处理能力,吸收液循环槽具备切换、备用和配液的条件,保证热备状态或有效运行。